關於原諒

曾有朋友跟我討論到自己在前一段婚姻受到的傷害。理智上他很想原諒對方。他知道對方的早年經歷有許多不容易。兩人之間發生的衝突,如果放在更大的脈絡裡看,似乎都能理解。但每當他試著原諒,心裡卻會冒出一種不甘心:「他讓我這麼受傷,我為什麼要原諒他?」越是把原諒當成目標,心中升起的抗拒反而把他推得更遠。

這是你我都很容易陷入的困境。問題不在於我們不夠慈悲,而是我們可能需要重新修正對「原諒」這件事的理解。

談到原諒,我們通常想到的是對方,也很自然地認為,原諒是一種朝向別人的動作。就連國語辭典都將「原諒」一詞定義為:「接受他人的過錯,並不追究」。

然而真正讓我們無法放下的,往往不是對方這個外在客體,而是對方曾經觸發的內在感受。

有些人放不下父母的過錯,但緊抓著的,其實是心裡不被愛、不被看見的傷心。有些人遲遲走不出一段關係,不是因為對方有多重要,而是無法排解那份被拋棄、被貶低的委屈。

內在的傷口太痛時,我們不一定有能力承接感受。比較容易的方式,是將注意力轉向那個誘發痛苦的人身上。於是我們反覆回想對方說過的話、做過的事,不斷分析對方的不應該。我們以為自己是在追究真相,實則是在替自身的痛苦,尋找外在的依附對象,藉此舒緩內在難以忍受的情緒張力。

這也是為什麼理智上也許想要原諒,內心卻始終抗拒。畢竟如果真的放下了對他者的怨懟,我們就不得不回頭面對自己長久以來試圖逃避的感受。

然而被壓在心底的悲傷、羞愧與失落,並不會因為我們持續責怪對方而消失。其實我們都很清楚,這份痛苦,除了自己以外,沒有任何人可以代為處理。

我認為我們不妨重新定義「原諒」這件事。「原諒」關乎的,與其說是我們與他者的關係,不如說是我們與自己的關係。倘若我們換個做法,把注意力從外在收回,好好接納、陪伴內在的感覺,sit with discomfort,我們也許就會發現,一直試圖逃避的悲傷或委屈,原來沒有想像中的可怕。當情緒被允許存在、被溫柔陪伴,它們反而能一點一滴地鬆開,慢慢失去原本緊抓著我們的力量。

而那些曾經牢牢纏住我們的人與事,也會逐漸失去原有的重要性。對方還是對方,過去發生的事情也沒有改變,但記憶已經失去了刺穿自己的力量。於是我們不再被過去綑綁,也毋須透過怨懟來維持內在平衡。

到了這個階段,「原諒」已經不是需要刻意為之的行動了,而是自然發生的結果。對方是否值得被原諒,不再重要。真正重要的是,「我值得不痛苦」。

也許所有的「利他」只有從「利己」出發,才能真實吧?

我很喜歡《奇蹟課程》裡的這段話:

Forgiveness is still, quietly does nothing. It merely looks, and waits, and judges not.

需要我們靜靜地注視的,等待的,不評判的,自始至終都是自己的內心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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